4、市区各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组织投药。
(五)外环境灭鼠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1、由市爱卫办组织专业队伍,在城区外环境(小街巷、居民区等公共场所)鼠密度较高的地段面积约18平方公里进行重点灭鼠,采用磷化铝封杀鼠洞、下水道吊挂蜡块、地面投放毒饵等综合防制措施,有效控制鼠密度。
2、各城区爱卫办要组织督促专业队伍和街办、居委会(村)搞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的灭鼠工作,开展堵鼠洞、投鼠药、建鼠饵盒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达标。市爱卫办将对各街道消杀站的外环境灭鼠工作进行检查。
3、市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
(六)完善防鼠设施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市、县(区)卫生局要认真督促管辖宾馆、饮食、食品等特殊行业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2、市质监局要抓好食品加工企业的防鼠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市商贸委要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防鼠设施建设,把它作为集贸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
4、市建委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鼠设施建设,把它作为建筑工地整治的重要内容。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和防鼠设施要求见后附的《南昌市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七)检查验收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
1、9月10日-9月13日,市爱卫办将对各城区、各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和投放情况。抽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9月15日-9月25日,市爱卫办将对各城区、各单位的防鼠设施建设及鼠密度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达标的城区、责任部门,责令在9月30日以前限期整改到位。
四、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村)民住户分担解决。这次活动使用的药品是“威腾”牌0.005%溴鼠灵毒饵。药物的使用标准:单位按面积计算,每60平方米投放毒饵1小包100克;居(村)民住户每户使用灭鼠毒饵1小包100克,毒饵价格为每小包100克1.10元。县(区)公共场所灭鼠,由县(区)财政拨给一定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