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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根据我市市民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国或区域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同时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4.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一是支持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全国主要批发市场的“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二是建立“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增强信息处理技术手段,壮大分析预警队伍;三是建立农产品流通滞销预警机制,通过对市场农产品价格,特别是国内的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农产品价格的常态监测,对全市主要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上市时间、品种构成结合市场状况作出分析预测,在有较大可能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情况时,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特别是在滞销苗头较为明显阶段,以农业部门监测为主体,整合商务、物价等相关平台信息资源后进行预警预报,以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一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充分利用国内资源和国际市场,搞好进出口调节,平衡我市“菜篮子”产品供求;二是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应急机制,必要时动用财政资金对“菜篮子”流通主渠道的经营大户进行价格补贴,引导市场价格回落;三是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我市生产消费特点,建立和完善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四是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能繁母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市民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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