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荆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洪湖市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各有关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项目
(一)学校体育部分。
1.青少年类(7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
2.大专院校类(1项):田径。
(二)社会体育部分。
1.职工类(16项):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健身球操、太极拳、健美操、信鸽、武术、中国象棋、网球、体育舞蹈、桥牌、围棋、职工趣味体育。
2.农民类(1项):农民趣味体育。
3.残疾人类(2项):田径、乒乓球。
4.公安干警类(2项):射击、武装越野。
三、参加单位
以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大专院校为单位组团(队)参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市四运会于2009年9月18日-9月20日在洪湖市举行,竞赛工作按集中竞赛和分散竞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月集中竞赛项目:
青少年类:田径;
大专院校类:田径;
职工类:篮球、职工趣味体育、网球;
农民类:农民趣味体育;
残疾人类:田径;
公安干警类:射击、武装越野。
其他竞赛项目先期安排在各县市区举行。
五、承办及组队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青少年类: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荆州市体育局颁发的竞赛证或注册证;
(2)必须持有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凡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的运动员及省体校、荆州市体校,武汉、北京、上海体院竞技体校适龄学生,经市体育局注册后,方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