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荆州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加速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进我市体育工作全面发展,市政府定于2009年9月18日-20日在洪湖市举办荆州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为了做好运动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精彩、热烈、节俭、圆满举行,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布署,认真做好组团参赛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及专班,明确职责及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各承办竞赛任务的单位要做好比赛组织、场地器材、生活接待、安全保卫等有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四、各地各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投入,积极备战,踊跃参赛,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附:荆州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荆州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荆州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四运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体育工作全面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荆州服务。
一、主、承、协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