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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该地段为西南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行政区域属登封市嵩山少林寺、玄天庙、陈家门、水磨湾、宋窑一带,面积约110km2。该区域山高谷深,崩塌、滑坡、泥石流十分发育。
  (九)千户寨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新郑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行政区域属新郑市千户寨、观音寺一带,面积约90km2.区内属箕山东段余脉,地形起伏大,坡陡谷深,崩塌、滑坡、泥石流十分发育。凤后岭潜在滑坡、大槐树泥石流、观音寺岳口村崩塌等皆位于该段。该区域人口相对密集,致灾后果严重。
  (十)须水-侯寨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中原区人民政府、二七区人民政府
  该地段位于郑州市市区西部岗丘、倾斜平原地带。行政范围涉及中原区须水镇和二七区侯寨乡一带,面积约75km2.崩塌、滑坡较为发育,地裂缝次之,局部地下人防工程存在潜在隐患。该地段紧邻郑州市区,建筑物多,人口密集。
  除以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外,煤矿、铝土矿、采石场等矿区地面塌陷、崩塌;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学校周围和旅游景区附近的崩塌、滑坡;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不稳定斜坡以及河流、水库沿岸的地质灾害隐患都是重点防治对象。当地政府及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铁路、旅游、教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郑煤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矿业公司等国有重点矿山企业均负有防治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势西高东低,地形高差导致年降水量分布不均,汛期一般出现在6-9月。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地域上以山地丘陵区、矿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预警,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要实行县、乡领导包片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的办法,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人。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铁路、旅游、教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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