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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郑政文〔2010〕175号 二○一○年七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 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郑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郑灏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春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委 员:张立新 市人社局纪委书记
  黄名坤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玉聚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鹏利 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凤鸣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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