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政发【201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2009年8月启动以来,市、县区两级政府认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逐栋进行排查鉴定。经过4个多月的奋战,按时完成了排查鉴定和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全面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快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结构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通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采取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力排危等措施,从根本上改善全市校舍安全状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把学校建成最安全、社会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规划,五年完成。根据2009年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综合考虑中小学校舍危房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按照“先重后轻、分年实施,整体规划、五年完成”的思路,对原校安工程三年建设规划重新调整修订完善,争取从2010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工程实施进度,合理确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解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现有校舍的安全问题。要在对D级危房进行可靠性区分的基础上,按照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然后排除限制使用危房,最后对存在轻微安全隐患校舍实施加固改造的次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3.县区为主,上级补助。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所需资金,按照以县区为主、中央省市补助的方式筹集解决。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主要由县区政府负责筹措,中央、省、市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市级财政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市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并根据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筹措到位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快慢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