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批准冯春燕等2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职称办〔2010〕62号)
各有关地、州、市人事局职称办,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冯春燕等2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人)
喀什地区
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冯春燕、吐尔逊江·托乎提阿吉
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2月28日起计算。
二、自治区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人)
(一)新疆医科大学:阿孜古丽·依明
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1月26日起计算。
(二)新疆艺术学院:白新元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0年7月20日起计算。
(三)新疆教育学院:王萍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0年7月20日起计算。
三、自治区劳动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自治区团委
学生联合会:薛红舜
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1月5日起计算。
四、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人)
(一)副主任护师
新疆医科大学
1.一附院:朱枣兰
2.二附院:马晓梅
(二)副主任医师
1.克拉玛依市
市人民医院:方娉
2.新疆医科大学
附属肿瘤医院:金华
3.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煤矿总医院:秦卫兵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0年7月20日起计算。
五、自治区新闻系列主任记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人)
(一)巴州
州电视台: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