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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创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推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创业培训列入教学培训计划。选择具备创业条件的学生开展创业培训。
  3.建立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建立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年底召开经验交流会,带动全区创业培训。
  4.建立自治区及地州市创业培训师资库。对历年已培训师资情况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师资进行登记、建档、备案。
  5.开展全区创业计划项目大赛,地州市及高校进行初赛选拔,自治区进行决赛,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并帮助其成功创业。
  6.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筹建创业项目库。
  (二)2011年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目标任务:新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5个,创业培训2万人,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万人。
  行动措施:
  1.在全区重点县市建立25个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使全区重点县市都具备创业培训能力。
  2.开展新建创业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对2010年定点培训机构的教师进行提高培训,使之具备独立培训能力。
  3.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开展创业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创业教育的针对性。
  4.开展个性化创业培训。结合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的需求,特别是面向社会服务业或其他领域,将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加创业培训。
  5.创建自治区创业项目库。
  6.启动创业实训项目的试点工作。
  7.指导各地开展开业指导专家志愿者、创业导师公开招募活动,建立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
  (三)2012年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目标任务:新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5个,创业培训2万人,帮助成功创业1.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6万人。
  行动措施:
  1.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创业培训网络,使具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就地就近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者创业前得到相应创业教育和培训。
  2.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创业培训教师统一选拔、培养、派遣、监督、指导,形成创业培训教师的选拔机制。定期组织教师进修,适时组织开展教师研讨交流、课程教学竞赛、观摩交流和考评等活动,形成师资培养长效机制。建立师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师资管理机制,使创业培训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科学化。
  3.建立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服务创业者的机制,引入社会创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
  4.对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推广创业实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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