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苏交传〔2010〕227号)
今年夏季以来,我国天气变化异常,部分交通建设项目受到严重影响。近日,湖北省宜巴高速公路因突发性山洪已造成7人死亡,2人失踪的自然灾害事故,我省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区域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险情。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紧急下发交质监明电[2010]0725号《
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全面做好公路水运工程防汛减灾的各项工作。现将
《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各地、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公路水运工程防汛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省厅苏交传[2010]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台风及汛期、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防汛减灾的各项工作,确保汛期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各地、各工程项目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各工程项目要及时完善工程排水系统,提前加固大型临时设施,加强防雷装置的检测维护,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消除隐患的,一律停止施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和防范应对措施。
三、各项目要督促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和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不得出现以包代管现象。要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强对所有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要严格落实“两项达标”要求,合理配备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要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四、各地、各工程项目要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要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在汛期、台风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动向,一旦遇有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