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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两主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有关技术工作;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印刷协会。

  各市局和印协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的名单及职务、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本市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为充分体现大赛的广泛性和保证大赛的质量,决定采取由各市选拔推荐参赛选手参加全省决赛的办法:①职工组,每个市分别选拔推荐1-2名对K四色海德堡胶印机印刷选手、八K四色胶印机印刷选手(特设)、平版制版选手、报纸轮转机印刷选手、网版印刷选手。②学生组,各市分别选拔3-4名八K四色胶印机印刷选手、四K双色海德堡胶印机印刷选手、平版制版选手。所有选拔推荐选手,均应填写《第二届山东省印刷行业(华光精工设备杯)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连同报名费(职工每人600元,学生每人300元)于6月20日前一并报送到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我省大赛于7月底结束。按照全国大赛分配名额的要求,我们将我省大赛的优胜者推荐参加全国8、9月份的决赛。为加强赛事的协调工作,各市领导小组指派一名联络通讯员,并于6月20日前报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五、大赛奖励

  1.对职工组每个工种在全省决赛中获得前2名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推荐“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经批准的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2000元。

  2.对职工组每个工种在全省决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成绩特别优异的选手,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破格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3.对学生组每个工种在全省决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4.对职工组参加全省决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学生组获得前2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二届山东省印刷行业(华光精工设备杯)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光荣称号,并颁发“华光精工设备杯”。

  5.对职工组每个工种在全省决赛中获得第6至12名的选手、学生组获得第3至6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二届山东省印刷行业(华光精工设备杯)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光荣称号。

  6.根据山东省印刷行业发展的实际,本届大赛特设职工组8K四色胶印机比赛项目,对获得前10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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