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始2010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
省登记注册工作办公室已完成《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网上数据导入工作。各单位即日起可组织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开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网上申报工作,并于8月13日前完成。现对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
1、申请人员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网站” (http://djzc.gappedu.gov.cn)或者“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信息时要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2、申请人员登录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中的“X”一定要大写。
3、申请人员登录后,首先选择“个人设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然后根据各自情况选择“职业资格登记”或“责任编辑注册”,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
4、申请人员在填写“个人设置”中的“单位名称”时一定要具体到出版社、期刊社或编辑部等能够体现编辑工作的部门。
5、“中级职业资格取得时间”仅指参加了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的人员。而在2002年以前评审的“中级”人员,请对照新闻出版总署新出人事[2009]455号文件(http://djzc.gappedu.gov.cn),在“其他特殊情况”一栏中说明。
6、“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指证书中的管理号,2004年以前下发的证书,没有管理号,可到总署培训中心网站中“原始数据查询”中查询(输入姓名即可)。如果实在无法查询,填写证书中的编号也可以。
7、“何时取得何种非编辑专业高级职称”栏中一定要填写“评审时间”和非编辑专业的具体职称。
8、“何时取得何种编辑专业高级职称”一定要填写 “评审时间”和编辑专业的具体职称。
9、“证书编号”必须填写,如果没有证书编号,填写评审机构下发文件号也可以。
10、“工作经历”:一直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可不填写工作经历(对在同一单位中的部门变更的经历自愿填写), 工作单位变更截止时间为填写当天即可(选择的日期不可超过填写日期)。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批。
联系人:刘斐 联系电话:0531-8606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