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京绿法发〔2010〕7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2010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
《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十年来,市和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宣传贯彻
《种子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公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质量显著提高,种苗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进一步宣传贯彻
《种子法》,展示贯彻实施
《种子法》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加强种苗管理工作,根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林场发〔2010〕147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0年9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
《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
《种子法》及《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为核心,以宣传
《种子法》实施十周年成果为内容,以提高
《种子法》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为目的,以行业内部为主要宣传对象,以行业内部知法守法带动全社会知法守法,创造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新局面。
二、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