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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

  (二)调整产区布局,推进煤炭工业向省内与省外开发并举转变。坚持以省内支撑省外开发,以省外反哺省内生存,相互促进,同步发展。一是推进省内煤炭布局优化调整。实施“稳定中部、建设西部、准备北部”战略,“十二五”期间,规划开工建设16处矿井,建设规模1260万吨,投产矿井18处,新增能力1665万吨,努力使省内煤炭产量在20年内稳定在1.5亿吨左右。稳定中部就是维持济宁、兖州、枣滕煤田现有开采规模,尽量延长临沂、淄博、新汶、肥城、龙口等老煤田矿井的生命周期;建设西部就是将巨野矿区、济宁矿区外围作为开发建设的重点,加快开发万福、黄店、张集、陈蛮庄矿井,开工建设龙祥、双合、信楼、泰西等7对矿井;准备北部就是适时适度开发阳谷-茌平煤田和黄河北煤田,“十二五”期间,先期开发阿城、潘店井田,“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发。提高办矿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建井规模,不再批准建设45万吨以下规模的矿井。要进一步优化开拓布局,减少采、掘面个数,按核定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开采。要大力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把压煤村庄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搬迁的新模式,构建支撑压煤村庄搬迁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搬迁100个村庄,3.5万户,10万人,解放可采资源4亿吨。要积极利用中央国债补助资金,加大矿区补充勘探和后备资源勘探的力度,提高矿井服务年限和发展后劲。二是推进省外煤炭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基本方略是:全面规划、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创建基地、分类运营。逐步形成云贵、宁蒙、晋陕、新疆四个国内煤炭基地,并积极探索输气、输电的新路子,将省外煤炭基地生产的煤炭资源通过转化后,输回我省。三是拓展国外煤炭资源开发渠道。加强对澳大利益、印度、印尼、菲律宾、蒙古等世界主要产煤国相关政策研究,以综采放顶煤技术为基本优势,以技术资本化和资本运营为手段,通过实施煤矿运营本土化和公司经营国际化,不断开拓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开辟国际化发展之路。

  (三)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煤炭工业向煤为基础、链条延伸、多元发展转变。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任务应着眼于持续发展和替代发展。一是在总体方位上优化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可持续、可行、可能和扬长避短、突出主业的要求,确定主业和次主业,优化选定赖以生存发展的煤炭、电力、煤化工、建筑建材、煤机制造等主体产业,加快培植发展主体产业,使主体产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在区域方位上优化调整。结合各个矿区不同的煤炭资源储备及品质、市场定位、环境保障、技术支撑等情况,科学合理界定各个矿区的主体产业结构,按照煤基产业链条,合理确定基础主业和成长性主业,集中各种资源和发展要素支持产业群、产业链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施全省煤化工、煤机产业振兴意见,建设好以鲁南煤化工基地为重点的邹城、兖州、枣庄、菏泽、潍坊、聊城、德州等七大煤化工产业园区和泰安、兖州、潍坊、德州等四大煤炭机械装备制造基地。三是在战略性上着力培育新兴产业。把握国际后危机时代世界科技发展新趋势,认真贯彻我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和用好省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从煤炭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出发,抢抓机遇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疗、新信息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煤炭物流业、节能服务业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专业化公司,抢占新兴产业战略制高点,为未来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生存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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