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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奉贤、崇明、青浦区(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所,市妇女保健所:

  为及时动态掌握国家重大妇幼项目的工作进展,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卫生部妇社司委托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开发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本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直报内容

  根据卫生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各项目区县要通过“本信息管理系统”对以下内容进行网络直报: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报表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报统计表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表

  2.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统计表

  (三)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季报表

  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季报统计表

  (四)妇幼卫生项目月报表

  1. 月报表

  2.月报统计表

  二、网络直报时限要求

  (一)季报表

  各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所应于每年的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的录入和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市妇女保健所应于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2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的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二)月报表

  各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所应于次月5日前完成妇幼卫生项目上月报表的录入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市妇女保健所应于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报表的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三)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崇明县、松江区妇幼保健所应及时完成宫颈癌检查阳性对象“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的录入工作,市妇女保健所应于区县妇幼保健所上报后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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