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奉贤、崇明、青浦区(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所,市妇女保健所:
为及时动态掌握国家重大妇幼项目的工作进展,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卫生部妇社司委托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开发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本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直报内容
根据卫生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各项目区县要通过“本信息管理系统”对以下内容进行网络直报: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报表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报统计表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表
2.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统计表
(三)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季报表
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季报统计表
(四)妇幼卫生项目月报表
1. 月报表
2.月报统计表
二、网络直报时限要求
(一)季报表
各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所应于每年的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的录入和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市妇女保健所应于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2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的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二)月报表
各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所应于次月5日前完成妇幼卫生项目上月报表的录入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市妇女保健所应于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报表的审核工作,节假日顺延2天。
(三)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崇明县、松江区妇幼保健所应及时完成宫颈癌检查阳性对象“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的录入工作,市妇女保健所应于区县妇幼保健所上报后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