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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

  主   任:市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副 主 任:市城乡建设委分管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

  职 责:具体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日常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市城乡建设委主任(兼)

  组 员:从六县六城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局、住房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扶贫办、残联等部门抽调

  职 责: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核查农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危房)改造规模、数量;审定各县、区制定的农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改造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处理工作,提供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和新闻报道资料,不定期编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简报;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用地协调组

  组 长:市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兼)

  组 员:从市国土资源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三)规划指导组

  组 长: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兼)

  组 员:从市规划局抽调

  职 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屯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危房改造数量多且比较集中,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建设服务组

  组 长:市城乡建设委分管副主任(兼)

  组 员:从市城乡建设委抽调

  职 责:负责指导农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危房)认定标准和改造范围的确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建设部门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县区建设部门开展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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