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大力推行公共文化服务外包,推广鄞州“天天演”公共文化服务外包模式,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组建公司制文化企业、经纪公司,积极承接公共文化服务外包项目。鼓励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文化类企业、经纪公司入驻宁波东部文化广场发展,在税收、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各种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文化行业,参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的投资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二十三)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可供融资担保财物范围,创新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授信和审贷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利用金融市场平台,通过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实现再融资,探索推广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模式。探索建立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和退出的机制,推动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的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为民间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业务。
(二十四)完善民间投资的审批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全面清理并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建立一整套基于一级政府权限内的一体化的审批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
(二十五)优化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财政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符合政府和市场导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请国家各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民营企业开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和城市综合体等项目用地,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允许民营经济根据《关于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甬政发〔2010〕69号)有关规定,利用原工业用地自行改造升级发展总部经济。建立健全投资要素价格平等保障机制,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用地、水、电、气等价格与外资、国有投资享受同等待遇,切实降低民间投资创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