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解决当前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服务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服务业统计包括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15个行业门类、47个行业大类、180个行业中类、339个行业小类。由于分工细、差异大,涉及部门多,统计基础薄弱,传统的服务业统计仅限于系统内,难以全面反映服务业行业发展全貌。建立和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收益,以及城乡分布、行业分布、从业人员分布,对于监测评价行业发展状况、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加强行业管理、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手段,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是全市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市统计局是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主要职责。作为全市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全市服务业发展,对各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健全完善服务业发展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把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服务业发展考核内容。
(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作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建立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服务业发展实际,及时修订《泰安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服务业运行情况;管理服务业统计数据,核算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及对策建议,为服务业的决策与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具体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