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今年第6号、7号、8号热带风暴(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明电〔2010〕45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据省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6号强热带风暴(狮子山)、第7号台风(圆规)、第8号热带风暴(南川)在我国南海、东海海面共存。受其共同影响,今明两天我省沿海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为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目前,三个台风共存海面,台风未来移向、移速和强度发展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给预测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要坚决克服麻痹、轻视思想,迅速进岗到位,对防御地质灾害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提前安排、早做防范、尽快落实,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会商,及时向基层防灾人员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针对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检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认真检查应急预案,细化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临灾处置,一旦发现可能致灾迹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坚决转移受威胁群众的建议。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作用
对全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防灾责任人和各项防治措施,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路沿线、中小学、旅游景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巡查,把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复查工作作为必须坚持的防范手段,再检查、再落实。
四、做好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速报工作
防台期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省厅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三级及以上的市,要按时上报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对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有关要求迅速上报,并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