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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3.2.1 市防指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全市旱情、灾情,并根据旱情需要发布相关预报、预警及旱情公报;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2.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大连军分区:依据上级有关指示,根据旱情需要,组织协调驻连部队、武警官兵和民兵执行有关重大的抗旱紧急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抗旱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偷盗抗旱物资、破坏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及时上报灾情,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抗旱、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城建局:负责城区绿化的抗旱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器材的运输工作,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市农委:负责收集农业旱情和旱灾信息,负责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抗旱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旱情的监测、预报,组织落实全市抗旱水源工程以及抗旱工程修复工作,负责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城市供水的相关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
  市安监局:负责对抗旱有关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实施安全综合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及时进行分析和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成员单位提供相关的气象信息、土壤墒情和干旱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大连电业局:负责抗旱用电的供给,抗灾期间做好全市的安全供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
  大连保监局:负责协调、监督、引导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保险业务,并督促其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大连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水文要素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及成员单位通报雨情、水情、不同深度土壤墒情监测和预测信息。
  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完成各自承担的抗旱任务。
  3.2.3 市防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与抗旱有关的日常工作。
  3.2.4 各区市县、各先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在市防指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抗旱工作。

4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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