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1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抗旱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大连市抗旱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抗旱工作,提高主动应对干旱的能力,实现由被动抗旱向主动防旱转变,提高抗旱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坚持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坚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原则。
坚持抗旱用水以我市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先决条件,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抗旱预案编制大纲》、《旱情等级标准》、《辽宁省抗旱预案》、《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市级总体抗旱预案,用于指导全市城乡抗旱工作。
2 基本情况
2.1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大连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2.8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2.51亿立方米、地下水7.08亿立方米,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6.7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90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且分布不均。大连地区现有大型水库7座,分别为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转角楼水库、朱隈水库、东风水库、松树水库及刘大水库,总库容20.4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85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6座,总库容3.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67亿立方米;小型水库240座,总库容1.4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85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