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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0〕91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一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责任意识,加强对规划数据库的质量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我省新一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现就加快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上报进度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省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快土地利用规划数据电子成果上报进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今年9 月30 日前完成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验收,力争10 月底前基本完成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上报工作。各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所辖县(市、区)加快规划数据电子成果上报工作,加强对乡级规划成果

  的审查力度,严把质量关。

  二、全面加强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和监理

  1、各地要认真按照《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切实加强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自检,切实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后再将成果上报省厅,确保成果质量。各地上报成果时除提交正式行文、电子数据光盘、资料清单外,还必须提供由省厅通过测评的五家软件开发单位(分别是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数维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网新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质量检查单位”)出具的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2、各质量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检查,并在2 个工作日内出具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指导规划数据建库单位修改完善数据库存在的问题。对于质量检查单位质检把关不严,两次提交质检成果仍未能通过省厅检查验收的,省厅将暂缓受理此质量检查单位质检的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单位三次提交质检成果仍未通过省厅验收的,省厅将取消其通过的测评资质。

  三、进一步规范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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