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市文体局
(一)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协助市、县(区)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监督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二)协助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开展各种体育项目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十五、市地税局
(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六、市统计局
(一)指导并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
(二)牵头摸清全市青壮年文盲基数,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两基”工作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两基”国检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近期人口普查和近期1%人口抽样调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十七、市工商局
(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食品流入市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三)配合劳动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十八、市扶贫办
(一)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扶贫资金。
(二)引进扶贫资金帮扶“两基”工作。
十九、团市委
(一)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
(二)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二十、市妇联
(一)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二)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