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到现场查勘、现场办公,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狠抓落实。要加强与建议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实行开门办理。办理前要主动走访建议提案人,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邀请建议提案人到现场视察,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要及时与建议提案人见面,报告办理结果。各主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见面必须采取直接见面的方式,不允许以间接(包括电话、信函联系交流或委托见面)的方式代替直接见面。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向建议提案人回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向主办单位报告落实结果,不得互相推诿,确保省级建议提案5月底以前,本级建议提案9月底以前全部办复完毕。
五、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实
要将督查工作贯穿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对重点建议提案,要实行专项重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并通报办理工作进度,对办理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共同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下半年,市政府将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一次评议与检查验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抓得好抓得扎实,代表委员满意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代表委员不满意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延误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对承办单位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专题节目),报道办理工作进度,大力宣传和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好典型,对工作不力、代表委员不满意、群众意见较大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并公开曝光,以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
各承办单位每月要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一次办理工作进度,10月底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