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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圆满完成今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省政府交由我市承办的5件省级建议提案和市人大、市政协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390件本级建议提案予以分解,并就办理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

  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9月底以前办复率要达到100%;与代表委员见面率要达到100%,代表委员首次反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一道部署,一同实施,一并检查。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既要亲自挂帅,又要亲力亲为。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承办责任人,并于4月15日前将办理工作专班名单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坚持依法办理,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依法抓紧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各承办单位对去年正在解决或争取上级部门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列入B类的建议提案)要逐件进行清理,继续跟踪办理,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对已经承诺而尚未完成的事项要迅速制定办理方案,纳入到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计划,一并办理答复。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诚恳的、有理有据的、负责任的解释。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进行办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办理任务。严格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20号)精神,规范和完善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思路和方法

  办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解决那些事关全局、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受惠面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上,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今年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倾斜,集中力量抓落实。要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需要调整计划的要及时调整,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尽最大努力保证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各承办单位要加快推进办理网络化的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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