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处理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市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后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第一、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组织进行抽查,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验收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市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提起起诉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经过审查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依法及时组织强制执行。
2、市检察院负责及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违法案件,并依法及时进行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起诉。
3、市监察局对检查发现需要配合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须及时配合支持,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办结和告知结果。
4、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执行检查公务的案件,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土地涉嫌犯罪案件,并依法及时进行立案、调查、适用强制措施、移送起诉。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专班,组织所属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集中力量,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逐宗进行实地核查。要切实查清图斑的位置、变化状态、用地单位、实际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等情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按一宗地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卫片图斑核查档案,并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不能提供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作为,亲自靠前指挥,调动各方力量,认真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卫片执法工作按期完成。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二是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