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按照“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63号)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与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按照城乡规划发展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总体要求,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新体制新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在重点区域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对试点区县的指导和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市级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试点区建设取得突破,初步实现发展城乡一体化、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重点
1. 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在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关系的前提下,8个一类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明晰农村土地等财产的产权关系,为农村资源要素流动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探索实行股份合作、土地合作社、“大园区+大业主”等多种模式,依法自愿有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启动林改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更直接分享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利益。
2.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