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加快建立产业型科技创新体制。整合科技资源,实施我市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畅通创新价值链,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市科技局牵头)
四、注重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地方金融体系,创新投融资体制
(一)继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稳妥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全面推进支出绩效评价。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系,推进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市财政局负责)
(二)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加快市商业银行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城市商业银行,推进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来泸设置分支机构,加快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等行业的发展,积极引进或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泸州分行、市银监局、市政府财经办、市发改委负责)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发改委负责)。出台实施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市规建局牵头)。
五、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按照省上的安排,贯彻落实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我市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办理相应结转手续。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优抚保障机制(市民政局牵头)。
(三)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提供6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源,发放租赁补贴10500户,启动3000户城市(含县城)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探索出售部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市规建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