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所使用餐厨废弃物信息建档备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对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对处置废弃食用油脂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单位超标排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废水或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行业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过程中的交通违法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和造成环境污染。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负责对各自监管环节的监督,并对发现的流入其它环节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踪处理。
四、加强督查和宣传教育
(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工作进度;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逐步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区(县)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区(县)政府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企业和单位要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形成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信息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