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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医院的巡查工作。

  三、巡查对象

  二级、三级公立医院。

  四、职责分工

  (一)无锡市大型医院巡查小组负责巡查三级医院,抽查二级医院。

  (二)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巡查辖区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确定巡查内容、制订巡查工作所需相关材料、问卷、表格等。

  五、巡查方式

  采取综合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再次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结果运用

  巡查结果分为现场反馈和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的正式反馈;正式反馈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七、时间安排

  (一)下发《无锡市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10年8月31日前。

  (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巡查细则与规范:2010年9月上旬。

  (三)各有关医疗机构进行自查:2010年9月下旬。

  (四)结合年度工作按职责进行全面巡查:2010年10月上旬。

  (五)市大型医院巡查小组抽查二级医院:10月中旬。

  (六)总结、汇报与交流:2010年10月下旬。

  (七)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巡查工作经验上报省卫生厅:2010年11月上旬。

  八、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组织发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成立相应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组织发动,确保巡查工作全面、按时、有序展开。各市(县)区巡查工作方案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我局。

  (二)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医院要按照无锡市大型医院巡查方案要求进行巡查,确保按时按计划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医院要服从安排,自觉接受巡查或抽查。市卫生局、市医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巡查细则与规范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局医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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