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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无锡市第六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管理的批复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无锡市第六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管理的批复
(锡卫医〔2010〕71号)


滨湖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提请确认无锡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医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管理的请示》(锡滨卫〔2010 〕4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市第六人民医院、滨湖区雪浪医院和滨湖区胡埭医院等3家医院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管理。

  二、以上3家医疗机构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管理后,凡涉及二级医院准入开展的相关项目、技术和设备购置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逐级逐项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

  三、以上3家医疗机构参照二级医院标准管理后,必须按照二级医院的标准,完善设施设备,调整科室和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努力创建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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