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1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和遏制恶意低价中标,惩处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行为
(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即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作为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唯一指定的招标投标网站,集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招标投标信息资料下载、网上质疑、网上答疑、标书购买、网上交费等功能于一体,有效简化交易工作流程,从机制上、程序上抑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预防招标投标中的腐败行为。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投标保证金等均统一由网站组织实施。
(二)实施的范围
泸州市及所辖区县所有部门立项审批的,依法应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实行网上招标。
(三)实施步骤
1.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注册。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进行登记注册,凡有意参与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安全许可证等原始资料,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予以正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