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印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预验收结果的通报
(荆政办发〔2009〕3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08年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62号)要求,近期,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对今年全市印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预验收。验收结果表明,我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印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省2009年关闭“小印染”企业(生产线)公示名单的荆州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和凤冠毛巾制造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印染生产线在规定期限内已依法关闭,并全部或部分拆除主要印染生产设备,我市2009年印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