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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负责制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行政规划;指导、协调、督促、督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部署、安排、协调、督办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和方案;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宣传报道活动;指导所属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的审查和审核;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的技术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
  (七)负责全市电影市场管理和全市电影放映单位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八)监管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监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九)负责出版、印刷、发行机构的审核和审查工作;管理出版物市场,组织实施出版物、印刷、包装产品展览、展销和书市活动。
  (十)统筹安排局系统各项经费,规划、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重点设施建设。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产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对外交流联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14个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系统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计生、联络接待、提案和议案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市文广新行业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审核全市文广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组织行政诉讼的应讼,指导全市文广新行业的政策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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