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荆州市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召开荆州市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部门联动,促进创业的工作格局。
3、召开全市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及创业促就业现场观摩会,交流创业基地建设经验。
4、编发《创业指导手册》,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制作成“创业路线图”。
5、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与有关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授予创业孵化基地匾牌。
6、在荆州日报及荆州电视台分别设立“创业促就业”宣传专栏,内容包括政策措施、领导专访、活动安排等。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中旬至2010年11月)。
1、每年5月、10月为创业推进月,开展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发放、创业政策咨询、成果展示、项目推广等活动。
2、每月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申报,经各级创业促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3、按每期25人的容量开办创业培训班,每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激发学员的创业热情,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4、每季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30个,供创业者参考,并组织专家咨询和成功创业者与创业人员见面,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5、推动创业基地园区建设,并开展专项活动。
6、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常年就近为创业者服务,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1、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2、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创业项目公开评比活动,对促进创业成功并带动就业的项目策划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3、面向全市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对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之星”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就业和创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开展创业工作,将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强化创业培训效果、提高创业服务质量等作为衡量各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对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