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决打好打击查处非法违法攻坚战
一是突出打击查处重点。煤矿,重点打击查处已关闭取缔矿井死灰复燃、停工停产煤矿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矿井冒险蛮干、越层越界开采和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等行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重点打击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超层越界和私采滥挖。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生产,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查处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四超”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防,重点打击查处安全距离不足和“三合一”、“多合一”行为。其他领域都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打击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彻底关闭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四是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1253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作用,畅通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
(二)围绕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城乡安全发展保障、科技支撑三大基础工程
1.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将每年6月第2个星期日定为全民安全教育日,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组织全市2862个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民(居民)分期分批开展1次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大中专、中小学校要开设一定课时安全教育课,新生入学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教育,校长每学期要为全体学生上1堂安全教育课,并聘请交警、消防、安监、供电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校为全体师生现场讲解安全常识、安全技能、逃生自救等基本知识。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设安全常识教育栏目(专题),每周不少于1次(篇)。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要向辖区居民(村民)发放安全常识手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聚集所和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地段、危险场所要设立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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