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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五、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积极搭建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平台,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实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今年我市要在6月底前挂牌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每年提供500-1000个岗位供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对于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时间为3-6个月。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政府组团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要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服务。要继续做好“留住长大学子,服务荆州经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公益性招聘活动和“人事局长进校园”活动。
  要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配置和更新必要的网络设备,开展在线咨询、远程面试、网上招聘、网上就业指导,确保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积极发挥荆州人事信息网、江汉人才网、“周五人才集市”以及荆州市人才服务协会的作用,确保市(县)就业公共服务提供部门、大中专院校、用人单位三级就业网畅通,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贫困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专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
  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户档管理工作,加大户档托管单位的资质审查力度,开展户档托管工作专项检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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