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竞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五、注意事项
(一)“诵、写、讲”才艺展示的经典诵读必须使用普通话,书法作品一律使用毛笔并且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自造字和错别字。否则当项按0分计。书法作品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各区县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周密安排,做好组织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竞赛资料,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及图片视频资料。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并于9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市级预赛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
区县语委办(盖章):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所在学校
| 才艺展示
|
|
|
|
|
|
|
|
|
|
|
|
|
|
|
|
诵读及书写篇目
|
|
领队及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