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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9月6日上午9:00在哈萨尔广场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县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能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台和宣传展板。

  各成员单位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10人。县卫生局要邀请10户餐饮服务企业(每户参加人数不少于3人)、县教育局邀请3所学校(每所学校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邀请3处建筑工地食堂参加活动(每处食堂参加人数不少于3人)。

  (二)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县卫生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监管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整治声势。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县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协调县广电局报道此次活动,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2010年9月至12月,各成员单位每两周向县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两条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组织消费者代表参观优秀餐饮服务单位。由县工商局组织消费者代表15名、卫生局选5家优秀餐饮服务单位,于2010年9月7日上午开展消费者代表参观活动。

  (五)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县卫生局要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进机关”活动,此项工作要在9月10日前结束。9月15日前将开展“五进”活动的影像资料、宣传材料、总结材料并电子文档报县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六)广泛参与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宣传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前郭县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创新形式,构建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途径和方式,通过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大课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开日活动、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信息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创造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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