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场所。
首批骨干学员培训场所由各乡(镇)负责安排,第二批培训由各行政村(社区)自行安排,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协调村(社区)和各培训机构及企业在培训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四)培训费用。
学员免费参加培训。
(五)就业形式。
学员接受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由培训机构及企业统一安排就业,实行计件工资并及时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全力做好宣传引导和项目推介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培训机构,调动各乡(镇)和村级组织的积极性。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成立工作组织,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培训任务,组织好培训报名和参训工作。
(二)抓好培训和生产工作。各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和编织加工站,各行政村要提供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场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工作组,加强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现场指导培训资料的填写、收集和归档工作。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指派两人全程负责培训管理,并责成培训机构对培训进行全程录像,帮助企业和农民搞好对接,协调处理培训和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培训机构要在每个乡(镇)指派两名项目负责人对培训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县广电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典型和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加入到手工编织项目中来。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前郭县推广手工编织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彬 副县长
副组长:呼合成格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金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明志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姜慧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业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松涛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王敬岩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刘文严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