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广手工编织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政明电〔201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推广手工编织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推广手工编织项目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县委第十四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快速增收,针对我县留守女性和其他在乡劳动力大部分时间赋闲的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引进了手工编织项目。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该项目,带动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切实增加 农民收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留守女性和其他在乡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乡村两级组织共同努力,动员广大女性劳动力积极参加手工编织培训,利用赋闲时间从事手工编织,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创新和拓展就业范围和就业途径,打造我县城乡剩余劳动力长期转移和留守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双线转移”就业模式,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233个行政村和前郭尔罗斯镇9个社区推广手工编织项目,计划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县培养手工编织人员3万人(到2010年底培训1万人),全部达到熟练操作程度。每名学员通过手工编织项目年创收1万元,全县年创收3亿元。
培育建设编织产业孵化园区,扶持编织产业发展壮大,同时带动木器加工、粗纺加工和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三、技术培训
(一)培训对象。
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并愿意从事工艺产品编织加工工作的城乡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放结业证书。
(二)培训时间。
培训从2010年8月28日开始,分两批进行,首批培训每村各选派6名学员作为骨干,统一由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期为90天。第二批培训时间根据学员学习实际适时启动,培训全程由企业技术人员和培训机构教师现场指导。11月末前,全县22个乡(镇)和前郭尔罗斯镇9个社区必须全部结束培训并组织上岗见(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