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建筑、制造、商贸、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做好水库移民中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围绕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惠普、富士康等新增企业的用工需求,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根据区(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大力实施“石龙技工”等国家级和市级品牌劳务培训,提升劳务品牌整体实力,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统筹开展主要工作
(一)统筹下达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的市政府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培训项目和资金计划,拟订本部门的农民工年度培训实施方案,报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劳务办)。市劳务办对培训内容相近、培训对象相同的项目进行整合、平衡后,将年度培训任务分解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据此将本部门年度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区县(自治县),同时报市劳务办备案。
(二)统筹管理培训机构。成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认定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面向社会招标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协调小组统一向社会公布“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专业(工种)及等级、培训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建立“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实行“一年一认定”,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
(三)统筹确定补贴标准。对享受财政补贴的农民工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培训期限,由协调小组确定不同类型培训的补贴标准,特别是要结合重点产业和行业制定主要工种的全市指导性补贴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工种给予同一标准补贴的目标。
(四)统筹推荐培训教材。培训教材按照适用、易懂并具有先进性的原则,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不同用人单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用。按照同一工种使用同一培训教材的要求,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择优推荐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经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后,提供给“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