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宜府发[2009]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2009年6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四日
宜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宜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要求,特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意义、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途径,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摆在重要位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将宜昌建设成为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丰富、转化渠道畅通、产业效益显著、工作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实现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目标。
(三)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为: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居中西部同等城市前列,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成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强市。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五年要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申 请量年均增长15%。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湖北省著名商标达到100件,宜昌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地理标志达到10件以上。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居中西部同等城市领先地位。新增中国名牌产品2~3个,湖北省名牌产品达到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