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0〕55号 2010年7月2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省农业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提升食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现就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在一定行政辖区内,以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为目标,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加强区域内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等综合管理,构筑“源头备案、过程监督、抽查检验”三道防线,对农业生产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程监控,以保障质量安全。加快推动我省示范区建设对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我省食品农产品符合国家乃至国际质量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改变我省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现状,实现土地的连片种植和集约化养殖,实现生产基地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种植养殖,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有利于突破食品农产品出口瓶颈,带动我省农村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农(兽)药生产、物流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对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内食品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进而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以区域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创新机制,调整结构,对示范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确保农业外向度持续提升,确保农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持之以恒地推动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