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鲁政发[2010]7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济政发〔201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10〕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明确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优化所有制结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制步伐。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相互参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三)健全新型投融资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研究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制定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和服务,推动民间投资更多地参与政府主导性项目建设。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探索农村宅基地及承包地退出机制,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以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为主的“两置换一转化”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
(五)完善城乡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民计民生。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继续深化文化、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参照省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搞好工作衔接,做好本领域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