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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10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10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建电[2010]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9月8日19点,中心位置位于北纬21度,东经119.3度,中心气压994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8级,风速20米/秒,7级风圈半径130公里,可能于9日夜间到10日上午在我省南部沿海登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9月8日下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台风视频工作会议,会上,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亲自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台风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做好防范应对第10号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第10号台风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启动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密切监视雨情、风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预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台风期间要强化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87614005(传真)。

  二、要注重做好城市防涝等公用事业行业防御工作。10号台风适逢天文大潮,城市排水系统可能被潮水顶托,特别要加强对城区排水、排涝设施的全面检查,做好滞洪区、内河纳容准备工作。供水企业要做好取水口、引水管渠的防灾工作,特别做好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范,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控,检查落实供水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燃气企业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抢险力量,严防燃气泄露、火灾等事故。市政、环卫部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备足抢险机械、物资,随时待命。

  三、要加强建筑工地(地下室和高边坡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统一部署,在建工程适时停止施工,停工期间工地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要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严防暴雨可能引起土方坍塌造成的伤害和灾害。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围墙存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拆除。要做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钢丝绳锚固、安全装置灵敏度、前后臂自由旋转等情况,以及施工升降机附墙拉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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