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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角膜移植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二、人员基本要求

  所有技术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在编或正式聘用人员,具有合理的医师结构梯队。

  (一)对于角膜移植手术的主刀医师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为眼耳鼻喉科专业,执业地点为本医疗机构。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5年以上眼科临床诊疗工作经历,有相应显微手术操作经验,并参加过20台以上的角膜移植手术。

  3、系角膜病专业研究生或经过正规的角膜病专业进修与培训半年以上。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1名以上眼库实验室医生或实验师、1名以上眼库办公人员。

  2、2名以上眼科专业手术室护士。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掌握角膜移植手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并遵守角膜移植手术操作规范及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经济承受能力、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二)本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方能制定角膜移植手术诊疗方案。术者可由具有角膜移植手术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医师担任。

  (三)实施角膜移植手术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健全角膜移植手术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随访、记录。

  (五)完成每例次角膜移植手术后,需保留患者诊疗相关信息资料10年

  (六)医疗机构和医师定期接受开展角膜移植手术的资格考评,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处理,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活质量,随诊情况和病案质量等。

  (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价政策。

  四、培训

  (一)培训基地

  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审核认定,培训基地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建有角膜库,年完成例数不少于80例;具有有独立病区,病床60张,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医师,并有相应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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