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0〕1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泌尿外科腹腔镜治疗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腹腔镜诊疗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腹腔镜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是指应用腹腔镜进行手术诊治泌尿外科疾病,包括经腹腔途径、经腹膜后腔途径和手助腹腔镜手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医院,泌尿外科病房实际开放床位数不少于36张,开展泌尿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5年内累计完成泌尿外科腹腔镜手术病例300例以上。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泌尿外科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具备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也可以申报开展不复杂的腹腔镜手术)
(三)开展泌尿外科腹腔镜手术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1、具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腹腔镜设备和手术器械,有符合要求的手术场所及管理人员。
2、有器械消毒灭菌设施和医院感染管理系统。
(四)有至少2名主治医师以上具备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经过不少于6个月泌尿外科腹腔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有与开展泌尿外科腹腔镜手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泌尿外科腹腔镜手术,如:腹腔镜前列腺癌根治术、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腹腔镜全膀胱切除术、盆底重建术;腹腔镜活体供肾切取术、肾蒂淋巴管剥脱术、肾部分切除术、肾盂输尿管离断成形术;腹腔镜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切除术;腹腔镜辅助下泌尿系肿瘤能量消融术等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