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急救医疗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0〕11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经研究,我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全省急救医疗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形式
9月25日-9月30日,明查结合暗访。
二、检查对象
急救医疗中心(站),二级以上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急诊科。
三、检查依据
1、江苏省急救医疗中心(站)评价标准(试行)(2008年);
2、江苏省二、三级医院急诊科评价标准(2010年版);
3、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
4、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
四、检查内容
1、急救医疗中心(站)硬件设施及装备、人员急救操作技能、急救医疗服务管理等;
2、急诊科布局设置、医疗管理、医护人员技术及技能、应急与绿色通道等。
五、其他事项
本次检查分四组,请各首站卫生局(苏州、镇江、南通、徐州)于9月25日(周六)上午9:00到省厅大院接专家,其余各市提前通知。每站之间由下一站的市卫生局负责派车到上一站接专家,食宿由各市卫生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