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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服务海西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三)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深水海域底播增殖开发项目,推动外海深水海域开发利用的新一轮发展。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扶持创建“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品牌,每个“水乡渔村”补助10-20万元;推动建设一批观赏鱼基地、海钓基地、休闲渔船和渔业主题公园。

  五、民生优先,提升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十四)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参照二、三级渔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避风锚地建设。优化渔港布局,形成以一类渔港为中心轴,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市为片区的“一轴五区”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实现全省渔船就近避风率由现在的55%提高到85%。

  (十五)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省市两级海洋预报机构建设,加强预报会商工作,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完善海洋与渔业灾害监测、观测网络,实现向政府、公众提供较高精确度的风暴潮、海浪等与台风相伴生的海洋灾害的预报信息服务。

  (十六)加快推进老旧和小型渔船更新改造。选择2-3个重点县开展老旧和小型渔船更新改造试点,充分应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发挥渔船保险机制优势和利用贴息补助的办法,支持老旧渔船和小马力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为大马力渔船。争取3-5年内,完成全省一半以上60马力以下小型捕捞渔船和全部老旧木质捕捞渔船的更新改造。

  (十七)加快渔业船舶避碰系统建设。加快AIS船载终端配备工作,确保年底全省10207艘44.1千瓦或船长12米以上的中大型渔船配备AIS船载终端,预防和减少碰船事故的发生。

  (十八)加快发展渔业保险。确保全省全年渔工责任险投保率(覆盖率)90%,渔船保险投保率(覆盖率)80%。扩大渔业保险范围,选择3-5个重点县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并逐步推向全省。

  六、自主创新,构建科技支撑体系

  (十九)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省内科研院所同中科院、中国水科院等科研单位联合或通过省内外招投标,整合科研资源优势,开展生态高效养殖系统工程、重要海水养殖品种品质改良与产业升级关键技术、大宗水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海洋生物制品(药物)和水产养殖疫病防控技术等3-5个重大科研项目研究,为海洋与渔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先进技术支持。

  七、科学统筹,营造服务跨越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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